垃圾郵件的定義
垃圾郵件泛指未經請求而發送的電子郵件,如未經收件人請求而發送的商業廣告或非法的電子郵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發送郵件行為,將被視為發送垃圾郵件:
1收件人事先沒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廣告、電子刊物、各種形式的宣傳品等宣傳性的電子郵件;
2收件人無法拒收的電子郵件;
3隱藏發件人身份、地址、標題等信息的電子郵件;
4含有虛假的信息源、發件人、路由等信息的電子郵件。
網易企業郵箱垃圾郵件的鑒定方法
為保證網易企業郵箱服務的正常使用和系統穩定,網易企業郵箱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限制單一用戶賬號和單一IP的郵件發送頻率和數量。網易企業郵箱對垃圾郵件的鑒定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種,網易企業郵箱有權根據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方式認定垃圾郵件:
1通過收件人的舉報投訴;
2通過網易企業郵箱的郵件服務器日志監控及分析;
3通過任一反垃圾組織、第三方技術服務商的舉報、反映。
網易企業郵箱對發垃圾郵件的處理手段
用戶不能利用網易企業郵箱服務作為制作和傳播垃圾郵件,對于被鑒定為垃圾郵件的行為,網易企業郵箱有權依據垃圾郵件的行為的情節輕重程度對用戶選擇適用以下一種或幾種處罰方式:
1向發送垃圾郵件行為的用戶所在企業(企業管理員)發出警告,告誡企業對其用戶的行為作好監督和管理;
2直接對實施發送垃圾郵件行為的用戶帳號予以禁用;
3直接對實施發送垃圾郵件行為的用戶所在企業的所有帳號予以禁用。